使用条款
台灣地區使用者 / Users in Taiwan / 대한민국 이용자 / Users in Korea / Users in Australia / Users in New Zealand
第1条(适用)
本条款规定Nexus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提供的日历应用(以下简称「本服务」)的使用条件。所有注册用户(以下简称「用户」)须依据本条款使用本服务。
第2条(注册)
- 1.希望使用本服务者须同意本条款,并按本公司指定的方式申请注册;经本公司核准后,注册方可完成。
- 2.本公司认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予核准其注册申请:
- 提供虚假信息
- 申请人过去曾违反本条款
- 本公司判断其他不宜注册的情形
第3条(用户ID与密码的管理)
- 1.用户须自行妥善管理本服务的用户ID与密码。
- 2.用户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用户ID与密码转让或借予第三方。
- 3.因第三方使用用户ID与密码而产生的损害,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4条(费用与付款方式)
- 1.本服务采取按次付费方式,用户每次使用特定的付费功能时须逐次付款。
- 2.一经支付的费用,无论任何理由均不予退还。但法律规定须退款时,不在此限。
- 3.若无法确认付款,本公司可限制或停止相应付费功能的使用。
- 4.经由应用商店(Apple App Store、Google Play Store)付款时,适用各商店的付款政策及条款。
第5条(禁止事项)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 1.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的行为
- 2.与犯罪相关的行为
- 3.侵害本公司、本服务其他用户或第三方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名誉或其他权益的行为
- 4.发布或传送过度暴力、露骨性表述、基于种族、国籍、信仰、性别、社会地位、出身等的歧视性内容,诱导或助长自杀、自残、药物滥用的内容,以及其他反社会或令他人不适的内容
- 5.以营业、宣传、广告、招揽或其他营利为目的的行为(本公司认可者除外)
- 6.收集或储存其他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
- 7.进行或试图进行非法访问的行为
- 8.冒充其他用户的行为
- 9.以结识陌生异性或交际为目的的行为
- 10.与本服务有关,直接或间接向反社会势力提供利益的行为
- 11.其他本公司认定为不适当的行为
第6条(著作权与知识产权)
- 1.用户只能使用本服务发布自身拥有著作权等必要知识产权,或已获得权利人授权的日程信息、文字、图片等。
- 2.用户通过本服务发布的日程信息、文字、图片等之著作权,归该用户或原权利人所有。但本公司可在运营、改进本服务等目的范围内加以使用,用户不得对此主张著作人格权。
- 3.本服务及与本服务相关的一切信息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本公司或授权人所有。未经许可,用户不得擅自复制、转让、出借、翻译、修改、转载、公开传输、传送、分发、出版、商业使用等。
第7条(使用限制及取消注册)
- 1.本公司在用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不经事先通知即删除数据、限制使用或取消其注册:
- 违反本条款规定
- 注册信息被发现有虚假事实
- 未履行费用等支付义务
- 对本公司的联络在一定期间内未予回复
- 其他本公司认定不适合使用本服务的情形
- 2.发生前项情形时,用户将丧失对本公司所有债务的期限利益,须立即清偿。
- 3.本公司对依本条所采取行动造成的用户损害,概不负责。
第8条(用户内容的权利)
用户在本服务中发布的内容(日程信息、文字、图片等)的知识产权归用户所有。但用户视为已授权本公司在本服务运营所需范围内使用这些内容,使用范围包含公开、复制、分发、修改等。
第9条(保存期限)
本公司目前未设定日历信息及日程数据的保存期限,但在服务终止或方案变更等不得已情形下,可能在事先告知后导致无法访问。
第10条(退出)
用户可依本公司规定的退出程序退出本服务。
退出后,用户的数据(日程信息、文字、图片等)将被删除。
第11条(不保证声明及免责事项)
- 1.本公司不对本服务在事实上或法律上无瑕疵作出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 2.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本公司对因本服务而导致用户的损害概不负责。
- 3.用户因使用本服务而向本公司请求损害赔偿时,赔偿金额以用户就该服务所支付的费用总额为上限(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除外)。
第12条(服务内容的变更等)
本公司可在事先告知用户后对本服务内容进行变更、新增或停止,用户对此予以同意。
第13条(使用条款的变更)
- 1.本公司可在认为必要时随时变更本条款,无需通知用户。
- 2.本条款变更后用户继续使用本服务,视为已同意变更后的条款。
- 3.本公司将在变更生效日的1周前,通过本服务内公告或其他适当方式告知用户。
第14条(个人信息的处理)
本公司对通过本服务获取的个人信息,将依本公司「隐私政策」妥善处理。
第15条(通知或联络)
用户与本公司之间的通知或联络,通过本公司指定的方式进行。已注册的联络方式视为有效,发送时即视为已送达用户。
第16条(禁止转让权利义务)
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使用合约上的地位或权利义务转让或设定担保予第三方。
第17条(准据法与管辖法院)
- 1.本条款以日本法为准据法进行解释。
- 2.若因本服务发生纠纷,以本公司总公司所在地之法院为专属合意管辖法院。
第18条(数据处理)
- 1.本公司可将用户通过本服务上传的日程信息、文字、图片及其他内容(以下简称「用户内容」)用于下列目的:
- 本服务的运营及改进
- 新功能的开发
- 日历显示及通知的优化
- 提供个性化搜索结果
- 2.用户内容的所有权归用户所有。本公司在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有权使用、保存、复制用户内容。
- 3.未经用户明确许可,本公司不会将用户内容出售给第三方或用于广告目的。
- 4.本公司为保护用户内容,采用包含传输中及存储数据加密在内的行业标准技术。
- 5.除法律要求外,未经用户同意,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披露用户内容。
- 6.本服务使用终止后,本公司将在适当期限内删除用户内容。但法律另有要求者,不在此限。
第19条(出于统计目的的信息使用)
- 1.本公司可将用户内容及使用状况相关信息加工为无法识别个人的形式,作为统计信息使用。
- 2.统计信息用于改进本服务、开发新功能、优化服务提供等目的。
- 3.即使使用统计信息,本公司也不会向第三方提供可识别用户个人的信息。
第20条(保密)
- 1.用户与本公司对通过使用本服务得知的对方之保密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泄露。
- 2.前项义务在本条款终止后仍继续有效。
- 3.下列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 已公开的信息
- 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 披露时已持有的信息
- 从有正当权限的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第21条(可分性)
即使本条款中某条款经法律判定为无效或无法执行,其余条款仍继续有效。